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是为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专门指导和对接服务的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有关工作规定,开展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指导二级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加各类就业活动,做好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督导与考核。
三、加强校地企合作,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收集、整理、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校园宣讲会和招聘会,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审核、上报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上报和离校派遣工作;负责毕业生档案转递和遗留档案保管工作。
六、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的发放、审核、登记入档等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发展》课程建设、教学组织和教学研究工作,统筹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
八、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与培育工作,开展各类工作交流、研讨和培训活动,推动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提升就业指导质量。
九、负责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分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毕业生就业情况;核查就业统计数据,编撰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
十、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走访用人单位等调研工作,完善“招生-培养-就业”的联动机制,发挥就业情况对学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
十一、负责学校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智慧化、信息化、精准化服务。
十二、制订并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毕业生就业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