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来源:   作者:招生就业处   点击数:   日期::2017-03-05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相关工作决议,负责开展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和全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2.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和全校学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加强校地、校企联络,吸引优质生源,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率;

3.负责制定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普通本专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4.负责全校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课程建设与教学组织工作;

5.积极开展全校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6.负责就业市场拓展,做好就业信息收集、审核和发布工作,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活动;

7.负责报送毕业生生源和派遣方案,协调各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

8.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调研工作,公布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9.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日常运行和管理,积极开展创业实训和创业项目孵化工作;

10.负责指导、考核二级学院开展招生、就业、创业工作。

11.履行学校授权的其他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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